11月23日晚间,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周大福企业于11月23日订立了一份服务协议,同意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于服务协议的年期内,为周大福企业旗下成员公司提供酒店管理、顾问服务、项目管理等各项服务。
协议显示,双方签署的酒店管理及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开业前顾问服务与持续管理、销售及市场推广服务。比如,制定业务策略、营运计划、定价政策及订立有关酒店营运水平的指引;协助编制瞀报表、监察财务会计与资金管理;监察装修、设施维修及协助采购家私、设备、物资及其他供给物品;监督酒店员工、就员工招聘及薪酬政策提供意见以及提供员工培训;临近有关酒店的广告、市场推广及宴会活动、负责租凭事宜。
而新世界地产提供的项目管理及顾问服务包括周大福企业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不时发展或拥有的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及施工提供的项目管理及顾问服务。
该份协议的年期将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二天),初步为期三年。
协议显示,新世界集团旗下成员公司向周大福企业集团旗下成员公司提供各类该等服务的最高年度总值,2011年为3230万港元、2012年4760万港元,与2013年6090万港元。
新世界地产表示,基于预期集团向周大福企业集团提供该等服务的范畴及交易金额将会增加,订立该服务协议,可为周大福企业集团提供不同类别的该等服务提供更完善的框架。
新世界集团主要是从事物业发展、物业投资与租务、酒店营运。而周大福企业的核心业务为投资控股。
于公告日期,周大福企业持有新世界发展全部已发行股本40.03%,而新世界发展则持有新世界地产已发行股本70%应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