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无奈”:无条件退货变“免费”穿衣

   2003-03-12 6690
商场作为消费者选购日常商品的首选地,每天进进出出的人群不计其数,而在这些形色各异的顾客中,却掺杂着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他们有的是看似高傲的白领,有的是贪小便宜的闲人,还有的是熟读《消法》的“专业打假队”。

  试衣间失物怪销售员

  北京新世界商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顾客因试衣期间包被偷占,商场投诉的两成以上。顾客自己不小心在试衣间里丢了东西,却总是怪罪到销售员身上,这其实很不公平。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讲了一个不久前发生的真实故事:小玲是新世界商场某女装品牌的销售员,一天一位女顾客在她的摊位前买东西,刚才还在高高兴兴地试穿服装,可缴款时却发现钱包不见了,于是十分肯定地认为是由于小玲没有照看好自己的包,并且吵嚷着要求商场赔偿。吵闹中,影响商场正常经营不说,引得其他顾客驻足观望,不论楼层管理员怎么解释,帮助报案也都解决不了问题,最后只能由有关负责人出面才平息这场风波。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商场打折活动较多,人气旺了,小偷也趁势浑水摸鱼。女士试衣时经常把装有手机、钱包等的手袋和换下的衣服一起放在试衣间内,商场每天接待的客流太多,一个试衣间往往有几个顾客同时使用,粗心的顾客经常会在试完几套衣服之后发现手提包没有了,盛怒之下,经常会把责任推到导购人员的身上。而销售员一面要招呼各种顾客,一面还要介绍服装款式,还要开单、包装货品,哪有那么多精力帮顾客看包。据了解,类似在商场丢东西要求商场赔偿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有些顾客在没有任何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也要索赔,就显得不可理喻了。

  用头故意撞玻璃索赔

  丰联广场公关部高景东告诉记者,来丰联购物的顾客大多数是附近写字楼里的白领,但也有个别顾客就是专门找一些高档写字楼附近的商场制造一些人为的“意外”,借以索取高额赔偿。譬如,前几年网上曾铺天盖地有报道说,外地某大商场因为玻璃擦得太亮,又没有警示牌,结果有顾客急匆匆撞到玻璃上受伤,顾客要求赔偿医药费未果,一纸诉状将商场告上法庭,最终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赔偿。结果这种撞到玻璃的事件就接二连三地在国内各大城市发生了,有头破血流的,有擦破皮轻伤的,还有根本没有伤的,但就硬躺在地上说是撞成脑震荡的。

  高景东给记者讲了一个发生在丰联的故事:一个彪形大汉在丰联逛了一阵之后,竟然在保安的眼皮子底下硬生生地往隔断墙的玻璃上撞。经查验,他其实并没受任何伤,但却在商场大厅里嚷嚷起来,说是玻璃太透明了,他误以为是门。等到专门处理此类事情的商场管理部人员来了解情况时,该“上帝”振振有辞地表示,指示牌放得太远,视力不好的人是绝对看不清楚的,因此要求丰联就此道歉,并对其“虚惊一场”给予相当数额的精神赔偿。

  包退换期内“免费”穿衣

  与拿自己的脑袋当砖头使的“上帝”相比,还有一些有购物癖好的小姐们利用商场提供的一些承诺措施,“免费穿衣”的做法就更让商场哭笑不得了。

  某商场负责人对记者说,京城有一批专钻商场服务措施的空子的“怪癖”白领,她们常光顾写字楼附近的高档商场,个个出手大方,慷慨地掏钱将新上柜的时装买走。可是几天之后,她又把衣服拿回来退换,由于商场推行“无条件退换货”,自然退换很容易,结果她“以旧换新”又拿走一套新衣服,过几天再来退换,商场倒似乎成了她的新衣柜似的。由于退换货期是3个月,这更给她们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据说这些白领大多受过高等教育,不吵不闹,只要求退货,而且大凡服装,一般还都能找出点儿毛病。面对这些在买完就退、退完再买乐此不疲的“上帝”们,商家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苦笑接受,别无他法。在一次次“维权斗争”胜利后,这些白领们逐渐具备了某种“专业”水准,并颇有心得:越是高档的商场和百货公司,处理起此类问题越及时、令人满意,因此下次更成为目标。(北京现代商报记者 窦晶晶)
标签: 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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