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向华润出售广州宏城超市股权 总代价约3700万元

   2010-12-06 观点地产2830

  越秀地产董事会12月6日早间宣布,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城建中国BVI与宜亮(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之投资控股公司)已订立协议,向宜亮出售都曼附属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其股东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36,699,124.00元。

  公告显示,都曼持有广州宏城超市98.126%股权,都曼集团于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8,727,665.00元,欠付城建中国BVI的股东贷款为人民币25,629,530.31元。

  宜亮须就待售股份及股东贷款向城建中国BVI支付总代价人民币36,699,124.00元。支付方式分两期以港元按现金支付:宜亮须于签署协议后5个营业日内支付人民币5,504,868.60元(即该交易总代价之15%);及宜亮须于完成日期支付人民币31,194,255.40元(即该交易总代价之85%)。

  预计该项交易可于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或协议订约方可能协定之其他日期)完成。交易完成后,都曼将不再为越秀地产的附属公司,而都曼之全部资产及负债将不再综合至越秀地产集团。

  公告称,越秀地产集团将因该交易而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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