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音像业中外合资——冲击有限 促进明显

   2005-03-07 5630
“过去音像业起伏很大,现在能生存下来的企业可以说素质都很高,但是相应的利润回报并不高,”陈少峰说,“中外合资将给国内音像业带来一些新的东西包括经营模式和管理手段等,有可能使中国音像业的水平得到一个整体的提升。”作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副所长和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陈少峰在文化产业研究方面颇有造诣。

  合资促进中国音像业发展

  “总体上说,中外合资对国内音像业是有相当积极意义的,可以考虑进一步开放。”陈少峰分析道,中外合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扰国内企业很久的资金难题,外方也肯定不会仅仅满足于做发行,渠道方面大的音像连锁可能发展起来。这样有利于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营销,在求得更好宣传效果的同时降低成本。

  中外合资还有利于遏制盗版。一方面中外合资将造就一些大企业,他们一般比较重视品牌,讲究信誉,管理透明,在这方面问题会少一些,还可以把国外的反盗经验移植过来;另一方面盗版对大企业的损害是最大的,他们也将是最积极的反盗版力量。由于大企业自身实力也很强,反盗自然也比一般企业效果更好。

  音像连锁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对经营技术的要求比餐饮、家电连锁都要高得多。中外合资将把国外优秀的管理营销经验带过来,这对国内企业会是有益的帮助。其中成本的控制将是国内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它也是所有大型零售企业的生命力。

  内容产品竞争力要增强

  有人担心外资进入会冲击国内相关产业,陈少峰认为,外资冲击只能算是威胁,内容产品的生产和市场规模才是音像产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国家根据加入WTO 承诺开放的主要是在流通领域,这样外资唯一影响内容生产的可能在于在下游做大之后转而控制上游,定制内容,而这并不是致命的问题。外资进入使音像产业竞争加剧,这可能会扩大市场规模,在美国,企业在音像产品上的收入大概占总收入的30%至50%,中国音像业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国内相关产业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内容产品竞争力太弱,目前制约我国内容产业发展的障碍主要是播出平台的垄断和盗版。播出平台的不开放造成垄断,使生产出来的产品经常不能按计划播出,内容生产投入产出不正常,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文化产业重点是内容,必须对播出平台进行改革。至于盗版,国家反盗版的力度越来越大,去年年底又公布司法解释降低了对盗版者进行刑事制裁的门槛,但执行方面一定要跟上。总体上讲,“引入合资是有好处的,但最根本的障碍并没有排除,很多方面需要国内企业自己更进一步的努力。”

  为国内企业建言

  “长远来看,音像业的开放程度肯定会逐步加大。国内企业要着眼于未来,在合资过程中必须小心谨慎,谈判中充分利用自己的长处,对未来企业的设计和认证要严格。”针对国内音像产业的现状和相关企业的情况,陈少峰从研究者的角度为引入外资的国内企业提出了建议。

  首先,企业一定要从合资中学到东西,特别是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治理结构,使决策机制更加科学。合资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一开始规模不宜太大,待有一定经验后再推广,渐渐做大。如果一下子铺得太开,而企业实力有限,控制力不够失败的可能性很大。

  其次,企业要做好定位,不要仅仅满足于做国外公司的内容代理,内容代理虽然成本不高,但利润回报也未见可观。企业在单一领域很难达到规模化,因此不必局限在某一领域,可以在做好前期准备的情况下慎重拓展领域,如唱片公司可以向经纪方面扩展一下。

  另外,企业可以考虑成立内容制作部门,这有利于降低成本,有可能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一点可以参考图书业,在终端建设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介入内容生产正是民营书商在国内图书市场占据半壁江山的重要原因。对音像业来说,要复制这个过程也并非不可能。

  (中国文化报 马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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