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连锁药店经营的硬性条件有所放宽

   2011-02-27 医药经济报8200

  厦门市将积极争取在大嶝岛设立台湾地区保健食品流通市场和台湾地区药品特殊监管区,建设祖国大陆中药材输台集中中心及中药材输台检测中心。同时推动岛外连锁药店的发展。这是2月18日举行的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据悉,未来5年,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两岸医疗卫生合作协议的全面落实,对台交流将进一步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

  生物与新医药产业被列为厦门 “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产业规模将突破百亿元。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科学统筹监管资源,并向岛外和农村倾斜,推动岛内外监管一体化。一方面要加大对卫生所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抗菌药品的使用管理,另一方面要鼓励实力强、诚信度高的药品零售企业到岛外开办连锁经营机构。

  据了解,数据显示,厦门市现有零售药店844家,但其中零售连锁门店仅有107家,厦门市连锁药店比例已达27.9%,争取2011年达到30%。相关部门将给予岛外连锁药店政策上的扶持和业务上的辅导,经营面积、药师配备等条件会适当放宽。

  成都:医保定点药店申请随到随批

  从本月起,5年以内,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次数由每年一、二、三季度各审批一次调整为即时办理。定点药店的申请条件、所需资料和办理程序不变。

  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在成都市范围内,愿意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服务,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符合相关要求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保定点药店。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的申请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批;其余区(市)县的申请单位,由其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批。

  广州:保健品、药械纳入医保卡使用范围

  据悉,广州医保部门正在建设现代信息技术监管个人医保账户的系统,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涵盖大部分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并将该使用范围形成电脑目录,安装到全市的医保定点药房,“只有在目录范围内的商品才能进入监管系统,才能刷医保卡由个人账户付款”。如此将有效杜绝药店擅自用医保卡销售非药品商品的现象。该系统已在广州部分连锁药店试行,今年4月30日前完成在全市70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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