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宗庆后:零售商乱收费罚款3万太少

   2011-03-13 北京晨报9910

  “零售商超乱收费现象突出,但目前最高3万元的处罚额度太少了。”针对零售商超与供应商之间频频出现的矛盾冲突,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建议,设立专门的投诉监督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针对不法分子傍名牌的现象,宗庆后建议通过立法扩大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

  不少商超巧立名目

  近年来,零售商超与供应商两方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较为典型的就是2010年末“康师傅断供家乐福”事件。宗庆后说,目前不少零售商超巨头“店大欺客”,为了转嫁经营成本,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少供应商为了“入场”不得不支付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虽然早在2006年五部委就颁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来规范零售商超的乱收费行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3万元的处罚对这些商超巨头来说根本没有实质的威慑作用。

  为此,宗庆后说,建议规范零售商超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对主要城市的商圈进行规划,减少零售商超之间的恶性竞争,并引导零售商超建立合理的商业营利模式。此外,还要修改现行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将该办法的执法权限统一到一个行政机关,设立专门的投诉监督部门,改变目前供货商被零售商超乱收费投诉无门的情况。同时提高对零售商超乱收费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

  商标应禁跨类抢注

  目前国内知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情况比较严重。以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为例,除了已有十多个单位和个人抢注与其驰名商标“娃哈哈”完全相同的商标之外,还有上百个单位或个人抢注与其“营养快线”、“爽歪歪”、“非常可乐”等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别是有的跨类注册娃哈哈商标与商号,最后让消费者搞不清谁是真正的娃哈哈,公司为防止商标抢注,每年付出的费用高达数十万元。

  为制止恶意抢注和傍名牌行为,宗庆后代表提出两点建议:第一,通过立法扩大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将跨类抢注或商标抢注为商号等行为列入禁止的范围。同时,对于抢注者可要求其承担数倍于异议费用的赔偿金。第二,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已经有过保护记录商标主动跨类保护。对于那些曾经有保护记录的商标,除了在权利人提起异议后直接予以保护外,对于曾在异议、行政管理和司法程序中获得过保护的商标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直接驳回其抢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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