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新一轮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

   2011-04-20 观点地产2520

  4月19日,银监会召开2011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会议上表示,为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银行业应当开展新一轮的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

  刘明康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忧患意识,谨守风险底线,继续巩固来之不易的发展改革成果,切实加强风险文化建设,再创银行业发展转型新局面。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审视重点领域风险,加强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前瞻性、有效性,从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内部管理、风险文化等多个方面加强建设,防患于未然。

  一、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要实施严格准确分类管理,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不同银行对同一平台贷款“四分类”结果的一致性与准确性。及时修订贷款合同,合理调整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继续推进存量平台贷款整改,切实缓释潜在风险。

  二、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要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方针政策,更加自觉地做好房地产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继续认真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贷款操作流程,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名单式管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成数控制及售楼售地款封闭管理。开展新一轮的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

  三、防范集团客户风险,要坚守客户授信集中度红线,将所持有的债券、发放的贷款以及表外担保和贷款承诺统一纳入授信集中度限额管理。严格设定行业授信集中度,密切关注集团客户过度授信的风险。

  四、防范国别风险,要建立与本机构战略目标、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将国别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国别风险的数据采集和信息报送系统,完善国别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对国别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要建立有效的国别风险缓释机制,抓紧建立并完善国别风险拨备计提制度和适时冲销的稳健做法。

  五、防范流动性风险,要着力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多方拓展资金来源,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剧的局面,不断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来源的稳定性。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持续、动态的监测,按月度监测日均存贷款流动性水平。切实规范存款业务经营与考核行为。严禁擅自提高存款利率,严禁通过返还费用或赠送实物等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严禁通过服务优惠、强制或设限等违规手段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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