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商:晶岛项目不具备分割出售的条件

   2011-05-10 观点地产4510

  5月9日晚,深国商发布公告,对近期媒体关于其晶岛项目的相关报道进行澄清。

  深国商表示,有报道了关于公司及晶岛项目的部分事项,深国商将其主要内容总结为四条传闻。

  其中传闻一:晶岛项目邻近的中心城商业广场2010年底出售的部分商铺均价达18万元/平方米,而按目前晶岛项目所在位置市场价格在15-18万元/平方米左右。按15万元/平方米的下限价格来推算,晶岛13.8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价值约207亿元。

  传闻二:根据与晶岛项目相邻的怡景中心城2010年12月计划出售8000平米商铺(非核心铺面),目前销售均价为18万/平米。晶岛售价高20%以上更为合理。并分别按18万元/平米、21.6万元/平米出售价对公司晶岛项目进行了估值。

  深国商称,传闻一、传闻二不属实。根据深国商的既定经营目标,晶岛项目商铺只租不售。且公司于2010年底办理的晶岛项目房产证上载明:“晶岛项目限整体转让,不得分割办理房产证”,在客观上,也不具备分割出售的条件。以上相关报告和媒体按周边商铺出售价格对公司进行估值,前提假设缺乏合理性,也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周边的中心城商铺已经营三年,而晶岛项目尚未开业,估值上也不具备可比性。

  传闻三:假设晶岛项目2012年项目平均租金为800元/平米/月并每年递增,2015年达到1200元/平方米/月,同时还假设2015年项目贷款还清,财务费用从此归零。

  深国商表示,传闻三不属实,传闻的租金水平与公司实际采用的招商租金差异较大;传闻出租面积与项目实际可供出租的面积差异较大;同时传闻的盈利预测模型中,完全没有考虑扣除项目的运营成本以及项目折旧等成本费用,导致最终估值结果与公司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公司按晶岛项目实际可供出租建筑面积计算的租金招商均价拟初定为300元至500元/平方米/月。

  传闻四:公司共营造桉树速生丰产原料林面积12万亩,已储备林地资源35万亩,与当地政府签订合作开发林地协议面积190万亩。若35万亩储备林地全种,5年一轮成熟,每亩熟林按0.3万元净利润计,折合每股收益0.95元。如190万亩协议林地全种,每股收益则可高达5.16元。

  深国商透露,传闻四明显与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林业造林面积等相关数据不符。

  另悉,此前4月26日,深国商发布2010年年度报告,2010年深国商实现营业收入1831.2万元,同比下跌19.31%,实现利润总额-2.78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6亿元,同比减少2825.85%,基本每股收益-0.75,同比减少2700.00%。

  年报还透露,深国商将在本年度内全面完成晶岛项目的精装修和招商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开业运营,同时将积极拓展储备新的商业地产和商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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