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拟与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1-05-1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383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5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1 年 5 月 9 日上午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签订抵押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时间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时间为准),抵押物为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华隆大厦,产权证号为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 230478 号。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标签: 步步高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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