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商场财务负责人挪用资金715万被捕

   2011-05-13 正义网4580

  为赚取高额利息,一商场财务负责人铤而走险,竟挪用公司资金715万元借给他人使用。日前,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女,大专文化,系湖北省十堰市某商场财务负责人。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公司同意多次私自将公司资金共计715万元挪用,借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以赚取高额利息,结果导致公司资金715万元无法追回。 

  茅箭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案件后,高度重视,办案人员在认真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并讯问犯罪嫌疑人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某的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罪,遂依法对李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喻群芳 卜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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