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间,万科发布两则担保公告。
公告称,为满足东莞长安万科中心项目开发的需要,操作该项目的东莞市长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3 亿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满足宁波金色城市项目开发的需要,操作该项目的宁波万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6亿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11年4月30日,万科担保余额74.22亿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3.8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41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