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招商、中粮等九家央企有违规行为

   2011-05-23 观点地产6280

  5月20日,审计署发布2011年第12至第28号公告,公布对17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显示,17户央企分别在财务管理、投资决策、招投标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其中,9户在地产方面有违规行为,如未缴纳土地增值税、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收取和退付购房定金不规范、土地长期闲置、违规转让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等。

  这9户央企分别为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粮集团部分所属单位、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下属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东悦投资有限公司。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相关企业予以整改。

  招商 地王被退

  审计署在审计公告中披露,招商地产联合九龙仓2007年共同竞得的南京G82地块,由于未如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南京市国土局于2009年12月取消了其对G82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1.225亿元港币,招商地产因此造成损失1.08亿元。

  据了解,被收回的G82地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区域,出让面积332414平方米,挂牌价格为15亿元。该地块由招商地产的子公司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实创投资有限公司,经过58轮竞拍,以24.1亿元联手竞得。其中,瑞嘉公司承担并支付了土地成交保证金的50%,为1.225亿港元。

  根据规定,两公司应于2008年2月18日前缴纳首期成交价款96400万元(成交价款总额的40%),并与南京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至截止日期,两公司未履行该规定,被视为主动放弃竞得资格。

  2010年2月,招商地产发布公告称,已在2008年的财务报表中对瑞嘉公司已交纳的保证金全额计提了损失准备,折合人民币1.08亿元。

  此外,审计报告还披露,招商地产所属企业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1个项目的1.16亿元土地增值税,并未按规定办理3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按照其预提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涉及税款1.68亿元。

  与此同时,审计报告亦指出,招商地产所属企业亦存在收取和退付购房定金不规范的问题。

  报告称,招商地产未按认购书约定时间收取客户购房定金680万元,并保留其认购资格;在客户违约时未没收定金7060万元,并继续保留其认购资格;在客户认购后办理退房时未没收定金990万元,也未收取其他违约费用。

  中粮 土地闲置

  审计署在对中粮集团的审计中发现,中粮香港所属公司未将政府拆迁安置土地补偿款的余款纳入资本公积金账户核算,造成2009年底少计所有者权益4512万元。

  此外,中粮还涉及土地闲置的违规问题。据审计报告披露,中粮香港所属中粮鹏利置业(重庆)有限公司于05年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中介公司参与土地拍卖事项,因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中介公司及拍卖单位存在的行贿受贿行为,无法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导致66.56亩土地已闲置4年,5830万元投资款存在损失风险。

  同样涉及土地闲置问题的还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据披露,其所属企业2003年以前征用的830.78亩土地长期闲置。而在2003年至2008年期间,中海油所属企业未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547.99亩。

  除了土地闲置以外,非法占用土地、未确认土地补偿收入等违规问题亦较为严重。

  审查发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所属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占用的1300.04亩土地未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

  另外,2002年至2009年间,中船重工及部分所属单位未按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土地补偿收入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造成该集团少计资产1.26亿元,少计负债1.26亿元,少计利润8.03亿元,其中2009年少计利润7.92亿元。

  而中国铝业公司所属贵州铝厂等2家企业,则存在违规转让土地和未经批准使用农用土地等问题,涉及金额1403.02万元。

  此外,其所属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无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向职工持股企业、合作经营方等关联方让利,涉及金额1.23亿元。

  中建 违规转包

  审计署对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审计结果显示,中国建筑所属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在650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出借资质、垫资施工等问题。

  同时,2010年其所属唐山市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累计亏损情况下向股东预分配利润1900万元。

  此外,中钢集团、中远集团、三峡集团等亦涉嫌房地产项目多种违规。

  审计署指出,至2010年6月,中钢集团投资的中钢天津响螺湾项目尚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天津公司的设立尚未经商务部核准,中钢集团也未将该项目作为非主业性质房地产投资项目向国资委报告。

  此外,响螺湾项目在对17个分项目的邀请招标中,有6个分项目的邀请招标单位仅为2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据了解,中钢天津响螺湾项目位于天津市响螺湾商务区,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主塔楼88层,高358米,预计将于2012年竣工。该项目集酒店、写字楼、会展、酒店式公寓及高端商业于一体,将成为中钢集团在华北地区的营运中心、物流中心、科技研发中心。

  据审计署调查,2007年至2009年,中远集团在已知京华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是采取以租代征方式取得的情况下,投入11021.8万元收购并改建高尔夫球场,每年经营亏损约700万元。

  且其所属大连远洋等2家企业在购买办公楼、土地等2项重大投资和进行6个建设项目中,存在违反投资决策程序、未履行完必要的核准程序即先行实施的问题。

  审计署还指出,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

  同年,三峡集团所属金沙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处建设的成都三峡大厦项目,在未向国资委报告、未及时办理用地性质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增加投资3.58亿元建设了高标准酒店。

  2008年,三峡集团所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按成本价向职工出售北京地区的4套商品房。

  2009年,三峡集团购建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作为周转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编制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未单独确认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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