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备案公示一律入黑名单

   2011-05-31 法制日报702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近日表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检中发现未备案公示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将该企业纳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黑名单。

  边振甲强调,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表明,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在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无可推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餐饮服务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要认真把好“三关”,即人员关、采购关和操作关,全力降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边振甲指出,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一律没收非法所得和相关物品,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胡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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