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懂志追讨7000万 张大中与大中电器共陷债务纠纷

   2011-06-03 北京商报8840

  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荣归家电圈的张大中被一纸25年前的合作协议带入债务纠纷中。记者昨日获悉,大中电器创始人、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张大中被原合伙人胡懂志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张大中向其支付7000万元合作利润,并将大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列为第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身家数十亿的张大中卷入这场纠纷,源于其创业初期向胡懂志借的3000元现金,以及随后与合伙人签署的一份合作协议。根据胡懂志的律师张成茂介绍,张大中当初向胡懂志借款后,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胡懂志与大中电器投资开发音箱厂,如果合作圆满,大中电器支付全部利润的15%给胡懂志,如果合作失败,大中电器将在3-6个月内如数退还胡懂志的3000元投资。

  据张成茂介绍,张大中称早已归还了胡懂志3000元借款,并认为这一协议是一个借款协议,而原告胡懂志认为这是一个投资协议。“事情的关键是协议中提及的3000元钱,是合作资金、投资资金还是欠款,目前在法律属性上不好界定。”张成茂向记者表示,目前胡懂志已经上诉至法院,希望法院给予公断。

  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大中的电话仍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据悉,由于胡懂志出示的这一合作协议中没有约定有效期限,即使时隔25年,但从法律意义上仍然有效。不过,令人费解的是,为何这张约定以大中电器15%利润作为回报的协议,在当初国美大手笔收购大中电器时没有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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