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平洋百货拖欠数千万装修款 工人工资一拖3年

   2011-07-05 青年报5980

  经过装修后的太平洋百货焕然一新,吸引了不少顾客。可是,谁曾想,在这富丽堂皇的背后,却是一场关于工程款的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

  2008年,华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了太平洋百货徐汇店的整体调改工程。竣工后,华亮公司向上海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送交了一份总价为1.46亿余元的《工程结算书》。之后,双方发生纠纷,上海仲裁委裁定太平洋百货应支付余款、违约金等6000余万元。之后,太平洋百货不服仲裁结果,向上海一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昨天,一中院对此申请进行了听证。

  装修完之后产生纠纷

  2008年2月1日,太平洋百货一门店和华亮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家企业的负责人热情地握手之时,也许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双方竟然会对簿公堂。

  根据《施工合同》,华亮公司承接了太平洋百货某店的整体调改工程,总价7831万元。当年3月,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合同》,合同价是930万元。这两份合同约定,对工程变更、调整、新增部分按实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华亮公司向太平洋百货提出工程结算并提供有关资料,太平洋百货在接到此资料后5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据悉,在合同履行期间,太平洋百货已经向华亮公司支付了工程款7884.9万元。

  装修工程于当年5月30日竣工,太平洋百货6月6日正式营业。7月21日,华亮公司编制了造价为1.46亿余元的《工程结算书》,并在3天后送交太平洋方面,其中对施工过程中因变更、调整、新增的工程内容编制了决算明细表,并注明了部分单据的编号。

  而太平洋方面则是在2009年2月18日,首次在给华亮公司的函件中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华亮公司认为,太平洋百货在50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就应该按照他们提供的《工程结算书》的造价结算工程余款。太平洋方面则抛出了两份证据,分别是一份2008年8月22日的“改装工程决算会议”记录,以及9月初收到了的第二份《工程结算书》,以此证明他们在50天内已经表达了对造价的异议。此外,太平洋百货还邀请了一家机构对《工程结算书》进行审计。

  上海仲裁委作出裁决

  双方你来我往僵持不下,华亮公司遂向上海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仲裁委裁决,太平洋百货支付工程余款、违约金等6000余万元。2011年1月,上海仲裁委裁决,太平洋百货向华亮公司支付工程余款、违约金等6000余万元。仲裁裁决之后,华亮公司向上海一中院申请执行,太平洋百货则向一中院提出了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但在此期间内,太平洋百货先后两次向华亮公司支付了工程款3800万元和438.05万元。但太平洋方面称:“此支付行为并不意味着已经接受了上海仲裁委的裁决,而是因为时值春节期间,考虑到农民工发放工资好回家过年及社会维稳等因素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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