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商标权”争议:坚持不更名

   2011-07-10 北京日报5210

  记者昨天从三联集团获悉,国美控股的三联商社已经就相关商标权官司提起了上诉。三联商社在其最新发布的公告中称,即使三联集团通过诉讼,禁止三联商社使用“三联”商标,三联商社的名称也无需做任何改变。同时,国美电器承诺将在三联商社恢复上市5年内彻底解决与其同业竞争问题。

  6月24日,济南中院一审判决三联商社败诉,驳回其要求无偿获得三联集团“三联”商标的诉讼请求,认定该商标归三联集团所有。三联商社就此在公告中表示,鉴于济南中院的一审判决仅说明上市公司请求三联集团无偿转让涉案商标的请求未得到一审法院支持,同时该判决尚未生效,因此该判决结果暂未影响上市公司现时对“三联”商标的使用。公司与三联集团关于“三联”商标诉讼的一审判决对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前,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三联商社输掉了商标权官司,上市公司的名称也要一同被废止,三联商社或将面临“改名换姓”的尴尬。三联商社在此次的公告中解释说,“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公司名称为国家工商局核准、山东工商局注册的。“三联”商标纠纷对公司名称的现时使用不构成影响。此外,由于“三联”商标非全国驰名商标,公司使用“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名称也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并不构成侵权,即使三联集团通过诉讼,禁止公司使用“三联”商标,公司名称也无需做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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