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12点,在渝北区某茶楼,江先生的三位代表和重庆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彭律师进行了首次碰头。
在现场,记者看到了江先生从2009年至2010年分多次购买的达芬奇家具的销售清单。清单家具标价总计近300万,因有打折等情况,实际购买总金额高达140余万元。
记者发现,在许多销售单据上,都标记有“进口产品不退不换”、“海关特殊商品不退不换”、“折扣(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等字迹或印章。彭律师说,这样的标记并不合规,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同时,彭律师指出,在这些销售清单上,对于销售的许多产品,并没标记产品品牌和生产批次等信息,全部以CF或CP等字符开头,这让本身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难以了解自己所购买的产品内容,维权困难。
而江先生昨日在网上看到北京60多位达芬奇家具的消费者集体维权的报道后,认为重庆本地的消费者也应该联合起来,共同起诉达芬奇。
彭律师说,根据现有证据来看,最好能够有更多的消费者联合起来,一起维权。“这样在取证上会有更多渠道和途径,胜算的机会也会大很多。”
彭律师表示,在获得更多消费者的集体维权的诉求后,会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达芬奇公司发送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