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培发)“大良吉之岛星马影院客欲来门难开”一事又有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耀玮公司和天马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解除,其中排他性协议仍然有效,故星马公司与顺成公司之间签定的租赁合同无效。
顺德法院调查认为,耀玮公司与天马公司于2009年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顺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均有法律效力。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耀玮公司将不再在顺峰商业中心为圆心的半径3公里的范围,为第三方开展电影放映业务提供任何场地或其他商业合作机会,并保障租赁物业的三楼不再出现与影院相关的配套服务项目有冲突的经营性项目。这一条款合法有效。判决还认为,耀玮公司、顺成公司、星马公司三被告之间是具有密切联系的公司,因而认定顺成公司、星马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中,允许星马公司进行经营电影放映的约定相关条款,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天马公司合法利益,该条款无效。
判决生效后,天马影院向顺成公司、耀玮公司发出《关于尽快恢复“天马电影院”装修场地水电供应的函》,要求耀玮公司恢复供水供电,并表示将在3个月内完成装修开业。
耀玮公司则向媒体记者发出声明:“由于天马公司无故拖欠场地租金,并多次纠结社会无业人员前来闹事,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了不良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大房东’顺成公司与星马电影院的租赁合同,本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单方面终止与天马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记者了解到,在诉讼期间,顺德法院多次在天马公司与耀玮公司之间展开调解,希望耀玮公司赔偿一笔装修费用给天马公司了结此案,耀玮公司也表示愿意赔偿,但天马公司却开出3800万元的巨额赔偿,导致调解无法达成。
星马公司董事长黎孟辉则表示该影院是最大的受伤者,他希望这场官司早日有个结果,让影院早日开业。但在各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吉之岛何时能迎来影院开业,依然没有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