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晚间,鸿隆控股发布公告宣布,其于公告日与作为买方的宁江订立华佳协议,以3.2317亿港元出售全资子公司华佳权益及销售贷款,宁江将分两期以现金支付。
华佳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3.2237亿港元,鸿隆控股拟将华佳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本集团营运资金。公告显示,华佳代价中,8400万港元将用以结算部分鸿基地产贷款,从而撤销由兴宁市鸿隆持有的物业抵押。
据介绍,华佳持有兴宁市鸿隆100%股权。于本公布日期,兴宁市鸿隆持有广东省兴宁市名为宁江新城的一个物业项目,其总建筑面积约637,896平方米。宁江新城为一个住宅与商业综合楼宇项目,分两期开发。项目第1期包括9幢住宅楼宇及零售商铺,总建筑面积约95,000平方米,其中约39,000平方米已出售。项目第2期已在2010年开始施工,直至本公布日期,相关工程尚未竣工。
于华佳完成后,华佳集团各成员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华佳集团的业绩将不再于集团账目内综合入账。根据华佳协议,宁江将有权享有兴宁市鸿隆所有未分派溢利及华佳权益随附的其他权利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