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伊藤洋华堂涉嫌强制消费 不满50元不能免费停车

   2011-08-10 成都日报2550

  市民杨先生:前不久,我开车去伊藤洋华堂双楠店购物。拿着收银条去领免费停车票时,却被告知“低于50元不能领取免费停车票”。我当时就纳闷了:这是什么规定啊?难道我买40多元的东西就不算伊藤的消费者?

  顾客碰壁
  不满50元 不给停车票

  接到市民反映后,8月4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伊藤洋华堂双楠店。在商店的正门口,有一个停车收费亭,工作人员不停地检验着消费者拿来的免费停车票和需要交费的停车卡。在卖场一楼服务台,悬吊和摆放在服务台上的深红色“温馨提示”格外显眼:“购物50元以上(含50元)凭停车卡及收银凭证领取3小时免费停车票。”

  记者在服务台站立的20分钟内,有一些消费者拿着不满50元的收银条来领取免费停车票,但都被工作人员劝退,“要满50才可以领。”虽不情愿,消费者只好就此离去。

  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50元”指当日购物小票累计达到50元即可。记者询问,为何制订这样的规定?这位工作人员有些语塞。旁边的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随后便不再接记者的话,要记者联系商场广报室。

  商场业务科工作人员表示,5月中旬到6月中旬之间,已在店内醒目处对“停车费收取”规定的改变进行告知,也说明了原因。记者询问“退换货怎么办?”他表示,规定刚出台时,确实没考虑到这个问题,后来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反映,于是,“只要是退换货的均可领取免费停车票,没有金额限制”。至于“为何有50元消费的限制?商场是怎么考虑的?”他表示,需要广报室回应。

  昨日下午6时许,成都伊藤洋华堂方面给予书面回应,称由于停车场容量有限和交通拥堵等因素,才对停车费用作出调整,并表示对个别顾客的不满深表歉意,希望可以得到顾客理解和支持。伊藤方面表示,“双楠店广场的露天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仅能容纳500辆车停放,而平均每天累计停放总数已达5000辆,停车场使用已经处于饱和状态”;此外,店面处于交通要道,外部车流量很大,到店车辆也多,拥堵状况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交通。伊藤方面称,免费停车票的发放条件修改以来,停车量已有所减少,交通拥堵状况也有所缓解。

  顾客郁闷
  非买50元 这是“绑架消费”

  作为市场的一方,消费者对这样的消费门槛不能接受:“买贵的是消费,买便宜的也是消费,难道我买40元的东西就不叫消费?”

  住在武阳大道三环路附近的杜女士经常去伊藤洋华堂双楠店购物,“因为住得不太远,所以有时买东西不会太多。”不久前她就遭遇了一回,“买洗发水花了30多元钱,结果停车费花了4元钱。”她认为这样的规定很不合理,“难道为了达到免费停车的标准,我就非得买50元以上?这不就是在强制我消费么?”

  另一位消费者表示,这样的规定是霸王条款,是商场为了赢利“绑架消费”的行为,“此风不可长!”有消费者说,商场的做法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声誉,更重要的是伤害了消费者,“让消费者有被人瞧不起的感觉。”

  也有消费者表示可以理解商场的做法,“为了吸引顾客前去购物,可能前期会不收费,后期积聚客源后就会收费,这是商场的惯常做法。我当然更愿意去那些不收费的停车场,这不是停车费的问题,而是心情与感官上的选择。”

  市内走访
  多数商场 消费即可免费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内的近10家超市、商场,绝大多数停车场均为“只要消费即可免费停车”。在益州大道的富森美家居,此处对停放的车辆既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收费一说。“我们对所有的车辆停放均免费。”服务员说。

  在益州大道的欧尚超市和旁边的宜家家居,这里的停车场均免费为在超市购物的人群提供,也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在佳灵路的红星美凯龙家具城,不管是露天停车场还是地下停车场,均有泊车员在指挥停车。泊车员说,只要在红星美凯龙消费,凭消费小票免费停车2小时。

  在仁和春天百货人东店,泊车员表示,“凡在商场内消费,不管多少钱,只要有收银小票都免费停车。”

  在家乐福八宝店,停车场管理人员说,“凡在家乐福购物的顾客,都可凭借收银小票换取停车票一张,时限2小时,超2小时按1元/小时收取。”

  消协观点
  做法不妥 涉嫌强制消费

  对于商场“满50元免费停车”的做法,四川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民商法教授王建平表示,目前停车收费或免费的确没有一个规则可言。为消费者停车免单属于商家对消费者的单方面优惠行为,目的是想先养市场,当商场的知名度和会员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考虑收费的措施。商家养市场是看准了消费者搭便车的心理,这是个过程。停车场的空间需要成本,从这个层面来说,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商家也可能考虑到缓解城市交通的问题。”

  但是,这样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这意味着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在何处消费或不消费的权利,有自主选择消费多少的权利。这样的规定恰恰有强制消费之嫌。

  王建平建议商家,在自主制订这些规定时,不要只想着逐利,还是应该考虑社会因素、社会影响和消费者心理,“起码要取之有道,不要让消费者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社会学家
  强制消费 兼歧视消费者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教授说,“这实质上就是强制消费,只不过商家耍了小聪明,不敢正面提‘最低消费’,还跟消费者玩起了‘文字游戏’,变相强制消费。”胡光伟说,这就是一种强买强卖,“商场规定一个定额、一个消费门槛,限制了不少人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胡光伟说,这种不合理的规定伤害了消费者。“有歧视消费者的嫌疑,歧视消费者的经济状况。”胡光伟举例说,“我可能这次消费不满50元,但不代表我的经济状况就差,可能我下一次的消费就会上千上万。但是,我下一次还来不来你这里消费,就很难说了。”

  “这也破坏了商家自身的形象,把部分消费者推到门外,大多数人都是倾向于选择免费停车场。”胡光伟认为这样的做法对商家和消费者双方都没有好处,“商家不能只看到蝇头小利,还要把眼光放长远些。”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李霞 杨永赤 )

标签: 伊藤洋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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