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为了适应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5000万元在山西省太原市设立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
拟成立的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将由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山西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在资金来源上,此次出资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且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投入。
资料显示,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为阳光城集团控股80%的子公司,另外20%的股权则由阳光城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公告指出,本次出资事项由设立的长风置业章程中作出约定,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另外,此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合并持有长风置业100%的股权,长风置业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
阳光城指出,此举是为公司依托太原长风文化商务区在山西省进一步开展业务做准备。
(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