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地产推出股份奖励计划 拟向特定雇员派股

   2011-08-25 观点地产8210

  8月25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相关公告,称董事会已于2011年8月23日已批准及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据公告显示,富力地产董事会可不时全权酌情挑选任何经选定雇员参加本计划并作为承授人,以及决定奖励的股份数目。董事会须向受托人支付购买价及从市场上购买股份的相关开支。受托人必须持有股份直至股份根据计划规则归属为止。如经选定雇员达成董事会於作出奖励时所指定的所有归属条件,受托人将向经选定雇员转让相关已归属的股份。

  富力集团表示,股份奖励计划的目的乃为肯定若干经选定雇员的贡献,并以资鼓励,让他们继续为本集团持续营运及发展效力,并吸引合适人才,进一步推动本集团的发展。

  公告指出,奖励的股份须按前三个周年日每个周年日33.3%的比例归属。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股份奖励将自动失效。一,本公司被颁令清盘或本公司通过决议案(在若干目的下则作别论)自愿清盘;二,发生控制权变动事件;三,经选定雇员不再为本集团雇员;四,经选定雇员被发现为除外雇员;五,未能在规定期间内填妥、签署及交回相关转让表格。在上述任何情况下,除董事另行同意者外,否则奖励将会失效,而所有奖励股份将不会於相关归属日期归属,并就本计划而言成爲交回股份。

  公告同时指出,该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于采纳日期起计满10周年当日或董事会决定提早终止的其他日期终止(以较早者为准)。终止时,所有奖励股份应被视为于紧接终止生效日期前之日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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