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珠光控股刊发公告表示,其收购广州天河珠江新城项目的所有先决条件都已经达成,而收购事项已在2011年9月5日完成。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收购事项的代价余额为人民币3.79亿元,将在完成日期后30个营业日内支付予卖方陈春波。
此前资料显示,今年4月21日,珠光控股集团表示,旗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珠江集团以5.2亿元,向独立第三方陈春波收购诚昌全部股权。诚昌拥有惠丰(持有广东海联的80%股权)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而广东海联则拥有位于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A2-1地段的一幅土地上的一个占地10448.7平方米,计划用于商业用途的发展项目。
由于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后的尽职审查中,珠光控股发现广东海联拥有280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项,该款项在厘定代价时并未计及,因此股权收购金额应减去该款。
所以,今年6月30日,珠光控股发布订立转让股份的补充协议称,收购诚昌股权的代价由原定的5.2亿元调整为4.92亿元。其中,公司已经以其银行存款支付按金人民币1.13亿元,并通过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债务融资支付代价的余额约人民币3.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