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上海、重庆试点需几年 全国推行尚需时日

   2011-09-09 观点地产5930

  9月9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副主任丁茂战、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等人士在房地产税在全国推行的问题讨论时指出,房产税全国推广仍需要一段时间。

  丁茂战称,无论上海还是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方案,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这是因为,一起征点定得非常高。上海规定对本市居民第二套及以上新购住房、人均面积60平方米以上部分才进入被征范围;重庆征收对象是拥有独栋住宅和新购高档住宅,对于已购老独栋住宅,免征面积高达180平方米,对于新购独栋住宅免征面积高达100平方米,能够进入这个范围的人群相当少。

  二是税基低。上海税基是0.6%,以其交易价格70%为计算基数,且如果交易价格不及上年市场均价2倍以上,税基下降到0.4%。重庆也只有0.5%。征收这点房产税,对进入征收范围的富裕家庭而言九牛一毛。

  因此,全面征收房产税目前而言,并不现实。丁茂战称,目前已经售出居住的住房产权结构复杂,产权主体和各自家庭关系复杂,房地产相关信息不统一、不完全,甚至不真实,而且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全面征收房产税的前期准备工作错综复杂,,难以很快在全国实施。

  他指出,上海、重庆只是启动试点工作,完成这个试点就要好几年,所以我国短期内尚不会全面实施房产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也表示,改革方案在考虑百姓基本居住需求时,既要考虑不同城市居民的平均住房水平,也要考虑未来居住需求的增长空间。税制的出台应该至少管未来一个时期。

标签: 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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