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业在困境中前行

   2005-05-30 6320
网吧在中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体到连锁,从繁荣到暂时的衰败是有其原因的。

  其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走向繁荣是因为它是个新事物,是网络启蒙和普及的天然场所,社会需要它存在并逐渐扩张;

其之所以会从单体走向连锁,从繁荣走向暂时的衰败同样也是因为它是个新事物,政府、社会不想让它变得无序,希望它能够在理性的发展轨道上实现自身业态的壮大。

而之所以政府、社会这只看得见的手需要在网吧业的某些领域中替代那只看不到的手是因为网吧行业存在着过多的投机、过多的无序、过多的隐患、过多的黑暗、过多的……

经历整顿、透过媒体的偏见、拨开妖魔化的浮云,现今的网吧行业至少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困境。继续还是退出?生存还是死亡?都无法跳过这些困境。

  法律困境

  考察一个产业是否成熟,除了看其是否有圆满成熟的产业链、稳定的利润来源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看其是否具有一个稳定的法律环境。

  网吧业的管理法规要层级性没层级性,要水平没水平,剩下的仅仅是部门间争权夺利的残渣、政治口号的宣言。

  实施不到两年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仅仅因为一个北京“蓝急速网吧纵火事件”就被修改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仅仅为了响应一些所谓的民愤和口号,就相继出台整治策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等整治大棒轮番砸向网吧;

  仅仅因为单体网吧数量众多,不便管理,存在“小、差、乱、脏”的特点就颁布《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却不思考是否具有连锁的基础;

  法律制定出来是为网吧服务的,不是为了管理网吧,压制网吧而存在的;法律要的是稳定而不是朝令夕改;法律贵在执行而非用来做花瓶;网吧要的是良法而非违背市场经济、违背理性精神的恶法……

  政策困境

  政策跟法律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变化快,管理部门一拍脑袋昨天实行好好的政策,今天就变样了。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因为政策变化太快!

昨天网吧还照常审批呢,今天就停止了;

昨天网吧还是四个婆婆,今天就成了一打;

昨天网吧还对未成年开放呢,今天就要说不了;

昨天网吧纳税还是一视同仁、单体连锁无区别呢,今天就听说要从税收上促连锁逼单体了;

昨天网吧还是个证照齐全的合法网吧,今天就成黑店了;

昨天还是要想发开网吧,今天就成了要自杀,开网吧了;

昨天还是暴利行业,N多人削尖了头都想往里面钻,今天就成了微利行业,贴钱都每人敢投资;

昨天还在促网吧,今天就整顿了;

昨天还说整顿到8月,今天就说要到年底了……

  赢利困境

  对于任何市场主体来说,赢利是最终目的,别的一切都是手段。除了利润,一切都是假的。每个商人恨不得把这句话写到自己的脸上。然而网吧行业现在却是整体的微利甚至亏损。

  是什么吞噬了网吧利润?同行残酷的价格战算一个、政策限制消费主体算一个、资本规模的障碍算一个、宽带的普及算一个……

  然而这些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网吧业依旧还是在走传统靠收取少量上网费糊口的老路,没有探索和创新出一套新的赢利模式。不在创新中生存就在自闭中死亡!

  虽然连锁算是一条求新之路,可惜其理念的普及还有待时日。

  社会困境

  社会是什么?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不被社会接受的东西能存在的好吗?当然不能,光吐沫就可以淹死你。俗话说的好,众口铄金,击毁销骨。而如今网吧的社会地位如有过之而无不及。

  家长一旦找不到孩子了,是网吧的错;孩子成绩下降了,是网吧的错;孩子会见网友了,是网吧的错;孩子学会游戏了,是网吧的错……

  老师一旦管教不了学生,是网吧的错;学生网恋了,是网吧的错;学生犯罪了,是网吧的错;教育失败了,是网吧的错……

  社会一旦发生凶杀搏斗,是网吧的错;发生游戏赌博,是网吧的错;发生色情泛滥,是网吧的错;发生黑客犯罪,是网吧的错……

  不知道“XX事情,多亏了网吧啊”,“要没有网吧,我就不可能XX”的话语还要等多少个鸡年!

  没有困境的行业是不存在的,安逸的行业也是危险的,无竞争的行业更是枯燥的,然而像网吧这样困境重重的行业却是少见的,要知道困境可以促成一个行业的成熟,困境也可能扼杀一个行业,但愿网吧不是被下手的对象。(作者:赵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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