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推荐购物消费场所”榜单评选 长沙家乐福上榜

   2011-11-11 4400

  11月10日,2012 “福满星城”购物消费节组委会授权《长沙晚报》公布了首批“重点推荐购物消费场所”榜单,家乐福榜上有名。

  长沙家乐福超市责任有限公司的芙蓉店、贺龙店、韶山南路店无一例外,全部出现在了这份榜单中。对于长沙家乐福的入选,很多消费者表示在意料之中。住在家乐福贺龙店附近的王阿姨对记者说:“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和隔壁的陈老太太去家乐福买东西,这么多年了,家乐福的东西质量一直都不错。”根据评选规则,这三家店将获得由2012“福满星城”购物消费节组委会特别颁发的统一标识。

  据“福满星城”购物消费节组委会介绍,“重点推荐购物消费场所”榜单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指标评选出来的。成为重点推荐消费场所的企业,不仅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统一标示,还自动获得2012“福满星城”购物消费节活动组织奖评选资格。从这些企业中评选出最佳诚信经营、最佳品牌营销、最佳购物便民等10个奖项,获得市政府的授牌及奖励。所有重点推荐的企业(场所)都将纳入本次购物消费节的整体宣传方案中,享受大规模、多渠道的立体宣传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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