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创新破解融资难 商铺经营权作抵押贷款风险大

   2011-11-16 现代快报6010

  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难,民间借贷又不太规范,做生意的人近来都在讨论这个话题。这既与国家的宏观政策有关,也与企业所在地区的“微观”环境密切相关,在微观环境中,以法院为主导的司法保障是否“给力”又是关键所在。

  在经济发达且民间资本活跃的常熟,法院近年来就遇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实质是租赁关系的经营权能否作为向银行贷款的质押物?没有实物抵押的多商户“联保”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新兴的、由企业注资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如何规范?

  常熟法院在应对这一系列新生事物时,以务实的态度权衡其合法性,保证当地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也为其他地方处理类似情形提供了参考。

  □通讯员 沈法轩 快报记者 言科

  经营权作抵押

  也能从银行贷款

  常熟服装城的名声很大,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面积近4平方公里,云集了3万多个商铺的超级市场,现在的日资金流量达到了15.7亿元。在巨大的物流和资金流进出之间,经营户对资金的需求不言而喻。

  常熟服装城管委会副主任石伟江介绍,服装城商铺中的大部分是通过拍卖招商的,而随着人气的不断提升,经营权价格也不断飙升,一个16平米的商铺40年经营权在去年就拍出了398万元的天价,而其起拍价只有118万。另外,经营户每年还要向市场交不菲的租金。

  商铺在不断地拓展销售渠道时,也往往面临流动资金短缺,因为商铺的产权全归市场所有,经营户都只是租赁关系,也就是说这些无产权的商铺是不能被商户作为质押物抵押给银行的。

  面对这样的现状,银行和市场方面都想到一个出路:用经营权向银行抵押,贷款给经营户。贷款额度控制在商铺市场价值的50%~60%之间。

  但是在这个时候,司法认可与否就很关键,如果银行把钱贷给了商户,产生纠纷后打官司到了法院,法院不认可这个方式怎么办?

  “这种担保方式是新类型的,在法律上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但法院认真研究了物权法,认为这种抵押方式符合物权法的精神,是合法的,”常熟法院原民二庭庭长张志强介绍。

  张志强说,经营权事实上也是商户所有的可支配的财产权,一旦商户申请了银行贷款成功,他的经营权就在市场管理方被冻结,不能转让商铺给他人,如果贷款还不上,那银行就可以处置此商铺,将之拍卖偿还贷款。

  小额贷款案件审理

  法院有绿色通道

  常熟邮政储蓄银行开设了“联保”业务,在担保方式上也是一种创新。和经营权质押一样,这种贷款也不需要实物担保,而是将4至5人组成联保小组,其中的一人向银行贷款,其他几人就对此人的行为承担担保责任,由于这种方式手续便捷,深受小企业主的欢迎。

  法院在判决和执行过程中对此担保方式的认可,也给银行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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