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不合格被查封 烟台莱州永盛购物广场撕毁封条继续营业

   2011-11-19 齐鲁网3490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火灾隐患无处不在。这几天,烟台莱州公安消防大队在清查火灾隐患时,挖出了一个百姓身边的大炸弹。

  昨天,莱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已被临时查封的永盛购物广场,未经允许,擅自撕毁封条,继续营业。

  把电闸拉下来。

  当检查人员贴好封条准备离开的时候,这家场所的管理人员高某出现了。

  送电去!马大队,谁都叫谁吃碗饭,今天就是你们把我抓去,我就营业!抓去就抓去,把我抓去好了!

  永盛购物广场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共两层,主要用于日用百货零售,于今年9月5日开业。检查人员告诉记者,该场所属人员密集场所,各类消防设施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且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已于11月3日被临时查封。可就在检查人员再次查封该场所的时候,遭到这里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阻挠。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莱州文昌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了过来。该场所的工作人员看到事态已被闹大,这时才心慌起来,忙纠集工作人员离开该场所。

  别拍来,麻烦你来。全体员工听到广播后,请到一楼服务台。我能不能麻烦你别在这拍……

  这位工作人员很不冷静,甚至对记者动了手。

  我是顾客她为什么要拍我?你是顾客?对。你是顾客为什么在服务台里面?顾客得出去。麻烦你别拍。你们赶快换个人广播来。不用广播,谁敢广播?谁敢广播!谁阻挠,我给你说,这件事属于你们抗拒执法。抗拒执法怎么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临时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该场所管理人员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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