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之岛扬名广场店去留仍无果 要求延期三个月被拒绝

   2011-12-16 珠江晚报7790

    

  晚报讯(记者应立枫)算上今日,吉之岛在扬名广场的租约也仅剩三天。有业主向晚报记者称,近日,扬名百货提出吉之岛租约延期三个月的要求被业委会拒绝。

  扬名百货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延期三个月实际是吉之岛为做撤场准备而提出的口头要求,业委会的拒绝仅是其部分成员的决定,并不能代表全体业主意见。目前,已有约半数商铺业主签订续约,但距离扬名方可以整体代理出租的八成续约率,仍有一定距离。

  现状:续约业主数仍不到八成

  虽然租期临近,昨日下午,吉之岛依然是营业依旧,甚至有了几许圣诞氛围。在吉之岛4楼办公室走道上贴出了一则由吉之岛法人代表落款的通知,称18日吉之岛在扬名广场的租约到期,续约协商仍在继续,但公司承诺不放弃一名员工。

  之前数日,扬名百货通过媒体发布公告,请未签约的业主在12月8日至15日前往扬名签订续租合约。扬名百货公司总经理龚先生告诉记者,在吉之岛所在扬名广场2、3、4楼所租用的1100多间商铺中,已有500多间商铺的业主与扬名续约,但距离扬名百货可以整体代理出租的八成签约率仍有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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